本案是全國海關查獲的最大加貿易走私案件,國家領導人曾對案件查處作出批示,涉案金額18億元,偷逃稅款3.5億元,59名海關官員涉案,案件卷宗1500個,為全國卷宗數最多走私案),《信息時報》、《南方日報》、《新浪網》、《新華網》、《金羊網》、《騰訊網》、《網易》、《搜狐》、《中國網》等眾多媒體進行了專題報道。優辯網唐文聰律師有幸作為貨運司機文某的辯護律師,全程參與了該案的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在走私普通貨物案件上面積累了寶貴的執業經驗。 2003年11月,黃埔海關緝私局獲取一條線索:45歲香港女子袁某涉嫌在廣州某皮具城大量銷售從東莞走私進口的牛皮和布料,但具體走私團伙及走私渠道不詳。 緝私人員發現,袁某確以低于市場價格銷售進口牛皮和布料,且黃埔海關翻查報關記錄發現:同一時期,該關以一般貿易進口的牛皮和布料并不多。辦案人員判斷,袁某所銷售的低價牛皮和布料極有可能是走私貨。 緝私人員發現袁某的進口牛皮和布料均來自其在東莞設立的2個倉庫,倉庫內常存有價值約2000多萬元的進口貨物,全部來自東莞寮步鎮的某貨場。經進一步調查,一個利用貨場為據點、以尹某為首的家族式走私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海關查明,1996年,香港人尹某在香港成立了香港某運輸公司。自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間,尹某又在老家東莞設立了4間企業,并轉租他人經營。同時,他通過指使其家族成員向海關申領上述廠家的來料加工合同手冊。香港某公司主要負責組織貨源和運輸,以偽報貿易性質的方式走私大量皮料、毛線、布料、膠紙、五金等貨物入境,這些貨物并非用于加工生產,而是運至某貨場,再以低于海關完稅價格的價錢賣給珠三角和內地上千家客戶。 2004年10月,黃埔海關全部偵破此案,共抓獲42名嫌犯,案值高達18億元,偷逃稅3.5億元。2005年5月12日,廣州市檢察院以尹某等15人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15名嫌犯中包括尹某的姐姐、父親等人,屬典型的家族型犯罪。該案告破后,國務院領導曾專門批示:“此案破得好,打擊走私要堅持不懈。” “尹氏”走私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眾被告家屬聘請了18名律師出庭為尹某等15名被告人進行辯護,法院一審宣判,尹某被認定走私普通貨物罪名成立,處15年,其余14人也被以同樣罪名定罪量刑。唐文聰律師依法為擔任貨運司機的文某提供辯護,文某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然而,廣東省檢察院則認為,判決確有錯誤,提起抗訴。后廣東省高院已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該案又被爆出有48名海關人員涉案,令該案再次成為媒體的焦點,也令人們感到震驚。 就在法院還沒有作出宣判時,2005年12月22日,黃埔海關向外界公布一則令人震驚的消息,“尹氏”走私案居然將48名海關工作人員“拖下水”。原來,據該案被抓獲的一名重要嫌疑人供述,他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多次向東莞海關駐鳳崗辦事處30多名關員送過錢財,并供出了部分收錢關員姓名。這一消息被迅速上報海關總署,隨即,一個針對內部執法腐敗的專案小組成立。 據專案小組最后查實,尹氏走私團伙從2001年起以“加快通關速度”為名,指派專人以“感情投資”方式大肆行賄,按月給一些海關關員紅包,騙取關員為其貨物通關提供不應有的便利,并利用這種便利,大肆進口保稅料件在內地倒賣。 2004年9月20日,處理涉案關員工作組進駐東莞海關鳳崗辦事處,4天后即告順利辦結,對涉案關員依法依紀作從嚴處理:11名涉嫌觸犯刑律的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40名受賄金額較大或違紀情節嚴重的,被清除出海關隊伍,并立即辦理了相關手續;其余8名違紀情節輕微的,給予記大過至撤職的行政處分和相應黨紀處分。 |
|
|